现将省气象局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转发你们,请认真做好相关应对工作。
省气象台于10月16日16时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:预计各海区北风,17日白天,渤海、渤海海峡、黄海北部和中部5~6级增强到7级阵风8~9级;17日夜间到18日白天,渤海海峡、黄海北部和中部7~8级阵风9~11级减弱到7级阵风8~9级,渤海7~8级阵风9~11级减弱到6~7级阵风8级;18日夜间到20日夜间,黄海北部和中部7级阵风8~9级,渤海和渤海海峡6~7级阵风8级减弱到5~6级。
此次大风过程对海上交通运输、生产作业和沿海养殖等有不利影响,请做好防范工作。
应对处置指南:
1.切断户外电源,关好门窗,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等;加强自我防护,主动避开危险区域;
2.水上船舶、设施采取预防措施;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(渔业)和海事部门5分钟内将预警信息发送至船舶包保责任人;294.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回港避风,港口内的不得出港;渤海湾客滚船严格落实“逢七级以上风不开”规定,中韩客货班轮、陆岛客运船舶、滨海旅游船舶、载运易流态货、钢材等影响稳性货物的中小型货船以及船长小于100米或3000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货船及时停航,根据船舶抗风能力选择安全的水域避风,加强停(锚)泊值班;
3.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动态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;
4.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,及时处置突发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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